经市委研究,决定将拟提拔任用或拟转新的重要岗位任职的8名同志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在公示期限内,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任职有异议的,可来人、来信、来电和发电子邮件,向宁波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反映(联系电话:12380;通讯地址:海曙区县前街61号;邮政编码:315000;电子邮件信箱:12380@zzb.dfdj.gov.cn)。
2、反映情况要本着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有明确具体的内容,不能借机诽谤诬告。为便于调查核实,来信请署名、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
3、公示期限为7天,从9月30日起至10月6日止。值班时间为: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5∶30。节假日照常受理。
200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