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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浙沪旅游质监实现一体化 异地投诉有门

   浙江在线11月08日讯 旅行社随意增加购物次数,景区任意提高门票价格,擅自减少游览景点……以前发生类似情况,游客只能在当地投诉。随着上海、浙江、江苏三地旅游质监所近日在杭州签署长三角旅游品质保障质监联盟协议,标志着长三角地区旅游质监一体化工作全面展开,游客长三角区域内投诉无障碍。

  苏浙沪人杰地灵,物华天宝,自然景观优美,人文古迹丰富,且旅游市场成熟度相似,旅游产品档次相当。在旅游中,一些损害旅游者利益的事情时有发生。对此,旅游者颇有微词,由于种种原因,又不能在当地向旅游质监部门投诉,只能悻悻离去。如何解决异地投诉问题,已经提到了苏浙沪旅游主管部门的议事日程。

  随着苏浙沪合作步伐的加快,催促三地旅游主管部门下决心尽早成立相关机构,负责此类旅游投诉。经过三地旅游主管部门的不懈努力,苏浙沪三地旅游品质保障联盟近日得以建立。三地旅游品质保障联盟以打造长三角诚信旅游区为目标,将三地作为一个统一的旅游目的地,努力构建区域旅游品质保障平台。通过完善区域性旅游诚信体系,设立旅游服务推荐和失信公示制度及建立旅游服务诚信信息查询功能等,共同打造长三角诚信旅游区。

  面对长三角地区旅游互为目的地局面,服务于旅游服务质量提高和旅游环境质量建设,已成为质监所的首要职责。为履行这一职责,三地质监所将市场监管的触角不断前移和延伸,着眼于三地旅游大市场,建立覆盖三地旅游市场的监管网络,健全“事前引导、事中监管、事后处理”的监管体系,全面拓展旅游质监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方便游客投诉和维权,真正实现长三角无障碍旅游。

  据浙江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负责人介绍,为方便旅游者投诉,三地质监所负责人将轮流主持,协调在合作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和问题;搭建三地共同的旅游投诉平台,不论游客是本省市的,还是其他两地的游客,质监所都有义务向对方质监所通报,并做好协调和调查取证工作,打破旅游投诉必须向组团社所在地质监所投诉的局限,及时化解矛盾;针对三地旅游市场共同存在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三地质监所将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异地联合检查和执法,维护长三角整体旅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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