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11月19日讯(记者 袁艳 通讯员 程开成)元旦和春节渐渐近了,为确保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工朋友能按时顺利拿到工资,11月20日起至明年1月31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建设厅、省公安厅、省总工会联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此次重点检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检查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情况,以及各地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工资保证金、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等长效机制的建设情况。
省有关部门要求,各地建筑、交通施工企业、租赁经营场地企业要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各地政府要按要求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专门用于拖欠工资造成劳动者失去生活来源时的应急保障。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的监控。积极推广实施农民工记工考勤卡制度,努力建立农民工直接保管记工记录的无忧打工机制。
专项检查活动期间,各地将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将实行12小时值班。劳动者可以拨打热线电话“12333”进行举报咨询,有关部门将及时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