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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研讨会简述

  日前,省社科联和上海、江苏、浙江社科规划办共同主办了“长三角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理论研讨会”。江浙沪三地社科专家学者会聚甬城,围绕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促进长三角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区域一体化进程的主题进行了深入研讨。主要观点简述如下。

  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是长三角区域再创新优势实现新跨越的根本战略。与会专家指出,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用新的思维和新的方式解决区域合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实现区域合作机制的不断完善和永续创新。既要跳出行政区划分割,从体制上打破行政壁垒,扩大国内开放,消除限制区域之间要素自由流动的制度性根源;又要健全区域协调机制,保证区域自主协商和中央介入协调的有机统一;还要按照形成主体功能区的要求,完善区域政策,调整经济布局,重构地方政府政绩考核标准。

  长三角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产业结构升级必须要有合理有序的城镇空间组织模式作为支撑。与会者认为,要基于城市功能定位和合理分工基础,促进产业结构演进与城镇空间结构对应。解决长三角城市间的功能定位和各种纷争,避免无效投资和恶性竞争,首先需要解决的是中心城市的功能级别和等级序列问题。而在新拓展区,必须重视选定有条件的城市,在合理定位的基础上培育成为新经济增长极,以此规划和配置相应的生产和基础设施项目,使其能在带动周边地区发展及区域产业结构演进和城镇空间结构优化中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目前长三角地区大量存在的法律法规冲突严重影响了区域一体化进程,成为制约长三角经济一体化的关键因素。研讨中学者指出,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必须清理现有法规政策,建立立法协调机构,实施区域协作立法,通过制定《长三角区域经济促进法》,统一协调立法工作。

  与会者还就长三角社会发展、公共服务与民生问题进行了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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