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齐奇代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的决定
(2007年12月27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有关规定,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齐奇代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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