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整治,成果喜人。
2004年10月吹响号角的“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一路克难攻坚,在2007年收获了一张颇具分量的成绩单——
水环境质量出现转折性改善,河道发黑发臭、严重影响群众生活的现象基本消除;
16个省级环保重点监管区和准重点监管区全部达标摘帽;
2007年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的排放量下降率分别居全国第三和第四位。在全国生态环境监测中,名列全国第一。
三年内,省委、省政府出台了《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等一系列政策法规;各级有关职能部门尽职尽责加强监管执法;不少企业也作出了巨大的牺牲。据统计,三年来仅水泥行业就拆除机立窑697座;众多百姓更是身体力行、建言献策、监督把关……全社会众志成城,才有了来之不易的胜利成果。
实践证明,环境污染整治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循环互动,可以有效破解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最终取得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双赢。
成绩只能代表过去。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所取得的成果还比较脆弱。污染减排的压力仍然巨大,环境质量改善基础脆弱,农村环境污染整治任务繁重,环保能力建设尚不能与迅速增加的环保工作任务相适应,环境质量现状与人民群众的期望仍存在较大的矛盾,我省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任重道远。
省委、省政府决定实施“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目标。20多年来,浙江人勇于创新,敢为天下先,走出一条跨越式的发展之路。我们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切实提高环境贡献力。到2010年,确保基本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继续保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全国领先,继续保持生态环境质量全国领先,让生态文明润泽浙江的每一寸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