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发布2007年第3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汇总,对各省级药监部门监测到的违法情节严重的10个药品广告予以曝光。这些广告中均含有大量不科学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吉林本草堂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心舒胶囊”是处方药,该企业违规在大众媒介上发布广告,并宣称“服用心舒胶囊2-3个疗程,心脏功能恢复正常,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塞等心血管疾病被治好”。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青蒿喷雾剂”,其广告宣称“30分钟止痒止痛,1小时消肿,8-10天肛门肉块、痔核开始干瘪”。
浙江杭康海洋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海蛇胶囊”,其广告宣称“脑萎缩、老年性痴呆、脑瘫、帕金森、脑中风癫痫患者获救良机”。
沈阳绿洲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骨筋丸胶囊”为处方药,该企业擅自在大众媒介上发布广告,并宣称“颈椎病吃药才两盒,又能开车了”。
吉林省辉南天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前列消胶囊”,该药品为处方药,该企业擅自在大众媒介上发布广告,并宣称“是我国首个能够清除前列腺腺毒的药物,其独含的腺核溶解酶从内部软化崩解腺毒,恢复男性功能,全面治疗前列腺疾病”。
陕西省科学院制药厂生产的“甘露聚糖肽口服液”,其广告宣称“一般患者服用3-5个疗程,临床症状基本消失,瘤体逐渐萎缩,是危、重晚期肿瘤患者首选药”。
青岛海尔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海名威牌海麒舒肝胶囊”为处方药,该企业擅自在大众媒介上发布广告,并宣称“治疗乙肝的首选”,能使“乙肝‘大三阳’患者全部转阴,乙肝‘小三阳’患者完全康复”。
吉林永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精制冠心软胶囊”为处方药,该企业擅自在大众媒介上发布广告,并宣称“新型中药,可替代心脏手术”。
青海金诃藏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七十味珍珠丸”为处方药,该企业擅自在大众媒介上发布广告,并宣称“7天仅一粒,轻松治心脑”。
山西创隆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通络止痛胶囊”,其广告宣称“2-3天止痛,30天关节自主活动,3个月中度患者即可停药”。
来源:
杭州网-每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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