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检验检疫局减免出口农产品收费137万
2008年03月12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出口农产品减免检验检疫费的通知》规定,从2007年10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对实施法定检验检疫的出口农产品减免出入境检验检疫费,杭州检验检疫局积极贯彻、主动落实通知精神,截至目前,共减免检验检疫费137.3761万元,涉及出口农产品25886批,货值1.4768亿美元,减免幅度超过50%以上。涉及产品主要为酒、茶叶、蔬菜、蚕丝、供港活猪、水产、面食、肠衣等。
今年,杭州局在确保出口农产品的质量,进一步加快农产品特别是鲜活产品的出口通关速度的同时,继续抓好出口农产品检验检疫费的减免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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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方云
编辑:
杨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