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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百姓需求为决策依据 浙江省着力改善民生

  浙江日报讯 近几年来,我省加大关注民生的工作力度,人民生活不断得到改善——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由5年前的11716元增加到去年的20574元,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由4940元增加到8265元;城镇登记失业率连续多年下降;建立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困难群众物价上涨补贴等制度……

  这一系列巨大变化,得益于我省采取的一系列改善民生的政策举措。3年多前,省委、省政府就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每次下基层,都把解决民生问题作为调研的重点,倾听民声、察访民情。在每年的省“两会”上,省委、省政府广泛征求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问计于民,已经成为我省改善民生工作的一大亮点。

  调研察民情——知百姓疾苦,解百姓生活之难

  知百姓疾苦,才能解百姓之难。一直以来,民生始终是省委、省政府领导下乡调研的重要内容,民情始终是省委、省政府决策的重要依据。从城镇到农村,从工厂到社区,人们经常可以看到省领导走村入户察民情、听民声的身影。

  体察民情,同样成为各地领导干部的重要工作内容。2007年4月,余姚市委主要领导到梁弄镇东溪村蹲点调研时碰见一位老农。老人说,现在农业税免了,孩子上学也不用交学杂费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也建立起来了,如今最大的心病就是养老。老人一席话深深触动了市领导。余姚市83万人口中,55万是农民,其中60周岁以上的老人有13.4万,有近10万人在农村,他们绝大多数没有养老金。于是,自2007年12月1日起,余姚市启动实施了一项惠及近10万人的农民养老保障试行办法:凡具有农业户籍且年满16周岁以上的人员,包括从外地迁入并取得本地农业户籍7年者,都可以参加养老保障。同时,对没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保障和没有享受退休金制度的老年人实行生活补助金制度。

  沉下身去,才能找准基层存在的难题;问需于民,才能搭准普通群众的脉搏。小到街道整治、电路改造,大到完善医疗、卫生、养老等制度,通过深入调研,各地党委、政府部门总是能够在第一时间了解民情,从而为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及时提供了依据。

  决策听民声——让百姓参与,使决策更为科学

  2007年12月初的一天,义乌市政府在当地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2008十大实事”。在接下来的20天时间里,全市有近1万名群众通过电话、写信、网络等方式发来了数以万计的意见、建议。汇总后,经过几十次的筛选、讨论和修改,由义乌老百姓自己提出的“2008十大实事”正式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并组织实施。

  在改善民生的决策中,广泛听取民声、集中民智,成了我省各级领导的自觉行动。象山县有不少加工小鱼小虾的鱼粉厂,生产对居民生活影响较大,县里有关部门几次提出要关掉鱼粉厂并提出了实施方案。去年象山县委领导下村蹲点调研时,一些群众对此提出不同意见,理由是:当地渔民60%以上的收入来自鱼粉厂,一旦关门,这些渔民的生计就成问题;鱼粉厂所用的小鱼小虾并不属经济鱼类,如果不去捕捞也长不大,只是在海上自生自灭;鱼粉厂还有许多原料来自当地水产品加工后留下的鱼鳞、内脏等下脚料,如果鱼粉厂关门,这些原料的出路就会成问题。听罢渔民意见,象山县委领导继续深入考察,并决定改变原来的工作思路,准备把这些鱼粉厂逐步迁移到附近一些无人居住的小岛上去,这样既可解决扰民问题,又保住了当地一个富民产业。

  不仅如此,在省人大的立法工作中,老百姓的呼声也在法规中得到了越来越多的体现。去年出台的《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人不得改变尚未搬迁的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原有的供水、供电、供气等基本生活条件,并要求市、县人民政府在作出强制拆迁决定前,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由房地产评估机构根据被拆迁时的实际房价标准评估确定,而不再根据政府统一评估颁布的“货币补偿基准价”来确定动拆迁补偿单价。

  实事解民忧——建长效机制,把实事办得更好

  为了使改善民生工作一以贯之,我省十分重视创新相关工作机制。2004年10月,我省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建立健全民情反映机制、民主决策机制、责任落实机制、投入保障机制、督查考评机制。各市、县(市、区)也结合本地实际,就为民办实事的项目选择、工作要求、责任落实等,出台了实施意见。

  2005年以来,我省每年提出要办好“为民十件实事”,从就业和再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到权益保障、社会稳定等,无不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并且每一件实事都有明确的量化目标,使广大群众一目了然。老百姓也从中受益匪浅。据省统计局调查,群众对10个方面实事的满意度达88.8%。

  为民办实事,要有“民生财政”的鼎力支撑。近年来,我省加快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据统计,2007年浙江财政民生支出占当年财政支出总量的比重,已从2003年的64.3%提高到67.8%;当年财政支出增量中民生支出的比重,已从2003年的67.1%提高到2007年的70.3%。财政民生支出占比不断提高,财政支出增量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改善民生。在浙江,“民生财政”从美好的愿景已经变成生动的现实。

  前几年,杭州市从群众意见、建议中梳理出困难群众生活就业难等“七大难题”,该市坚持数年、执著破题,送上了一份份让百姓满意的“阶段性成果报告”:为解“困难群众生活就业难”,“春风行动”7年筹资1.95亿元,帮扶救助困难家庭12万多户次;为解“上学难”,先行一步全面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免杂费,进而免收课本费、作业本费;为解“行路难”,城市道路综合建设整治年年有新动作,人均道路面积接近翻一番……

  嘉兴市建立了集中交办制度,对在领导干部下乡期间掌握的事关群众生产生活的问题召开有关部门参加的民事交办会,逐一分解交办,畅通基层反映问题和职能部门解决问题的渠道,保证让老百姓能够“走得进门”、“说得上话”、“办得成事”;同时还建立民事督办制度,对交办的民事进行“回头看”,确保不给老百姓开“空头支票”,确保下基层办实事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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