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4月24日讯 行业串通涨价、促销时虚构原价、定量包装商品短斤缺两……这些趁着当前消费物价上涨有些快时浑水摸鱼、蓄意扰乱市场的典型案例今天被省物价部门曝光。
今天通报的典型案例集中反映了一些最能让消费者坠入迷雾的价格“乱象”。
“乱象”一:行业价格串通。今年初,温州市区60余家汽车美容店负责人开会商定集体统一涨价,并统一制作了一批提价的“温馨提示”牌。去年春季开学之际,苍南县两个镇的104家幼儿园召开园长大会制定公约并缴纳公约承诺金,约定集体提高保育费、代管费和中餐、点心费收费标准,其中保育费各幼儿园的涨价幅度在30%至120%不等。去年3月,磐安县城区快餐店业主通过开会讨论,统一提高米饭价格为1.5元/份。2006年12月至2007年5月31日期间,金华市酥饼行业协会召集经营者连续召开了5次会议,商议统一提高酥饼价格,拟将酥饼价格从0.60元/只涨到0.80元/只。去年11月开化县小吃经营业主相互联系商议,于12日统一提高大饼、油条等小吃价格,涨幅达40%。
“乱象”二:促销时虚构原价。今年初,杭州河滨乐购生活购物有限公司在降价促销10公斤袋装五湖苏北大米时标明:现价36.80元/袋,原价41元/袋。而事实上在促销前的商品价格为29.50元/袋,并未有过41元/袋的价格交易记录。杭州物美大卖场商业有限公司、温州联华超市南国连锁店都同样因降价促销时虚构原价而被查处。
“乱象”三:擅自提价。上海嘉定乐购生活购物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分别在1月31日和3月1日两次调高蒙牛纯牛奶价格,几个规格的调价幅度分别为16.7%、25%和8%。3月2日开始调高某品牌菜籽油的售价,调价幅度为10.6%。但乐购并未按有关规定向金华市物价局履行调价备案程序。
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据不完全统计,自去年7月以来,全省共查处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和违反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案件173件,其中,串通涨价案件32件,违反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案件两件,退还金额527.68万元,罚款金额148.3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