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决定:
巫波伦同志任中共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免去其中共宁波市委常委、委员职务;
楼仁良同志任中共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委员、书记,免去其中共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
免去余良伍同志的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免去郑则启同志的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巡视员职务。
中共浙江省委
2008年3月24日
【专题】浙江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