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决定:
孙光明、胡庆国同志任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鲍洪俊同志任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鲁同志任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免去其浙江师范大学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金兴盛同志任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副书记;
屠立霞同志任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副巡视员;
免去葛龙川同志的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中共浙江省委
2008年5月14日
【专题】浙江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