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
孟刚同志任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免去其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职务;
陈广胜同志任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
赵彦年同志任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
周松林同志任浙江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免去其浙江省建设厅党组成员职务;
杨荣伟同志任浙江省建设厅党组成员,免去其浙江省林业厅党组成员职务;
耿洛佳同志任浙江省交通厅党组成员;
陈亚敏同志任浙江省林业厅党组成员;
何忠民同志任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委员;
免去王小玲、詹泰安同志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张建康同志的浙江省交通厅党组成员职务。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200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