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杭州少儿医保有利好 外来学龄前小孩可享医保

2008年06月13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浙江在线06月13日讯 非杭州市区户籍、父母一方已参加杭州市区职工医保并累计缴费满5年的学龄前儿童,也可以参加杭州市的少年儿童基本医疗保险。

  昨天记者从杭州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局得知,2008年度少年儿童基本医疗保险参(续)保缴费手续将自6月16日至9月15日期间办理。今年即将实施的医保政策中,少儿医保的参保范围进一步扩大,同时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也进一步提高。

  少儿医保有三大利好

  “新政体现了政府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照顾。”杭州市劳动保障局有关领导介绍:即将实施的这一《办法》的利好之一,是进一步扩大了参保范围。除了“杭州市区户籍,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杭州市区户籍,虽已满18周岁但仍在杭州市区中小学校就读的学生;非杭州市区户籍,在杭州市区中小学就读,且其父母一方已参加杭州市区社会保险的中小学生”这三类人群外,还首度将“非杭州市区户籍、其父母一方已参加杭州市区职工医保并累计缴费年限满5年的学龄前儿童”,纳入城镇居民医保参保范围。

  二是调整了筹资标准。由于今年少儿医保增加了门诊保障,筹资标准较上一结算年度有所增加,总筹资额达每人400元,其中个人缴纳150元,政府财政补贴从每人每年35元提高到250元。持有有效期内《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或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少年儿童以及孤儿,可免费参加医保并享受医疗救助,其应当缴纳的费用由政府全额补助。

  三是提高了保障水平。去年实施的少儿医保政策是大病住院保险,不保普通门诊费用;事实上在生病少儿中,住院的只是一小部分,大量的是门诊。在即将实施的少儿医保政策中,增加了门诊医疗保障,起付标准为3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医疗费,在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基金承担40%,在二级医疗机构发生的,基金承担50%,在其他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基金承担60%。新政还减少了住院起付标准,将住院起付标准调整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只计算一次。

  今年起,少年儿童将和其他参保人员一样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作为本人的就医凭证。就诊时凭本人证历本可以在杭州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公布的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就医。

  下周一开始缴费

  根据《办法》规定,少儿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年度为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也就是少儿医保待遇享受期。符合参保条件的少年儿童应在2008年6月16日至9月15日,携带相关资料,至杭州市区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站和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续)保缴费手续。

  医保部门工作人员还提醒符合参保条件的少年儿童: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只能参加下一结算年度的少儿医疗保险,并从下一结算年度首月起的六个月后才能享受少儿医疗保险待遇。

  7184名少年儿童已享受保障

  截至2008年4月底,杭州市参加少儿医保的有12.75万人,其中免缴1667人。少年儿童医疗保险基金共收入1275.14万元,基金支出717.07万元,已享受大病医疗保障待遇的人数为7184人。参保少儿共住院4671人次,发生费用1572.83万元,基金支付668.9万元;参保少儿的规定病种门诊就诊人次为2513人次,基金支付48.16万元。

  据初步测算,杭州市区中小学生数量大约在25万至30万之间,因此还有相当一部分人还没有参加少年儿童基本医疗保险。

来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作者: 陆春 编辑: 侯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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