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讯 来自全省的各类捐赠物资仍在源源不断地运往灾区。日前,省纪委、省监察厅进一步部署了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救灾款物专款专用。
为进一步做好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督管理,前一阶段,省纪委、省监察厅会同有关单位已下发了有关通知,对规范捐赠款项的募集、坚持专款专用和加强监督检查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省抗震救灾领导小组设立救灾资金管理组,建立监督机制,开展专项审计,加强监督检查,保证了我省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的有序进行。
为确保“廉洁救灾”,省纪委、省监察厅将会同省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督管理。一是抗震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坚持公开透明。严格按照中央的要求,做好救灾资金的募集、分配、拨付、发放、使用等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我省的救灾款物真正用于四川地震灾区、用于受灾群众。二是强化监督管理。各抗震救灾资金募集单位要做好内部监督,同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民主党派、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审计部门要加大专项审计力度,及时公布阶段审计情况。纪检监察机关将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三是严格实行责任制,抗震救灾款物谁管理谁负责,谁出问题追究谁的责任,对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省纪委、省监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对贪污、截留、挪用救灾款物等案件,将依据中央有关规定从快、从严、从重查处,并公开曝光。举报电话:0571—87057241,87057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