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讯(记者黄宏 通讯员张兴平)记者近日从省高院获悉,今年4月初至5月底,我省法院掀起了春季“执行风暴”,共执结案23909件,执结金额24.4亿元。
在这次“风暴”中,公安、银行、工商等多部门联动,“老赖”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天罗地网”:在金华,“老赖”上了电视、报纸,肖像、身份证号码、年龄、住址、身份以及拒不履行的标的等相关信息均被曝光;在温州,法院和房管、土地、工商等部门实现电脑内部联网,一旦发现“老赖”隐匿的财产,就立即采取扣押措施……
日趋严密的铁网让“老赖”无处遁形。云和人邱某长期在外躲避执行,不想刚入住景宁县鹤溪镇某宾馆,就被公安部门查获,云和法院执行人员立即将邱某带回,将案件执行完毕。
“老赖”之所以敢于“耍赖”,是因为以前“赖”的成本太低,往往是司法拘留期限到了之后,才会“一进宫”、“二进宫”乃至“三进宫”。今年4月1日,《民诉法》修正案正式生效,法院对“老赖”震慑威力更大。数字显示了新《民诉法》刑事处罚的威力:临海,7名“老赖”被判有罪;象山,2名;镇海、缙云、玉环各1名……我省还有27名“老赖”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起诉。
提高罚款额度则是新《民诉法》对付“老赖”的另一把利器。前段时间,绍兴市和海盐县法院均对拒不履行债务的单位开出了10万元罚款。温州、海宁也对“老赖”个人处以5000元至9000元的罚款。
对付“老赖”,“执行风暴”只能治标,不能治本。据了解,我省法院将参与建设全国性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将执行案件中所有不履行判定债务的法人、自然人的失信记录信息全部公开,并和工商、银行、税务、公安等部门共享信息资源,建设覆盖全社会的社会诚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