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讯 我省各级审计机关把对灾区人民的关切之情转化为赈灾款物跟踪审计的有力之举,阶段性审计结果表明,全省各地筹措抗震救灾款物未发现挤占挪用、贪污私分、损失浪费和延压、克扣等违法违纪情况,已拨付的每笔抗震救灾款物都能用于灾区、用于灾区人民。
从5月下旬开始,全省102个审计组339名审计干部,对全省各级财政用于抗震救灾的支出,各级民政部门、红十字会、慈善总会接收捐赠款物和资金拨付、物资调拨情况,对“特殊党费”的缴拨情况进行审计;对部分地区的教育、妇联、侨办(侨联)、总工会以及部分公益性基金会、大型募捐活动等单位和机构进行延伸审计。截至6月12日,全省各级财政共安排救灾资金15047.47万元,实际拨付14430.6万元。纳入省里归口统计的各级民政、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省爱心基金会等4家机构,以及其它有接受捐赠款物的社会组织共募集捐赠资金315720.27万元,捐赠物资折价55178.63万元;已拨付资金39778.41万元,拨出捐赠物资折价47357.98万元。各级组织部门共收缴“特殊党费”40438.16万元,已上划中组部30842.2万元,其余资金全部留存在各级组织部门党费专户中。
审计部门在审计中也发现,接收捐赠机构和渠道较多,有的管理不够规范,一定程度影响捐赠款物统筹安排、统筹使用,已建议有关部门及时予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