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台州10月15日讯(通讯员 刘晓莉 章以省)好端端坐在电视机前看电视,可电视机居然无故起火,引发一场火灾,把家里烧得面目全非,台州市路桥金清的梁女士怎么也不会想到竟碰上了这样的烦心事。近日,在路桥消保委金清分会的帮助下,梁女士终于为自己挽回损失一万八千元。
家中的物品全烧了
8月24日,梁女士像往常一样坐在电视机前看电视,看着看着,电视机后背突然冒起了白烟,不一会就起了大火,还未等梁女士回过神来,火势很快蔓延到整个房间,顿时家中燃起了熊熊大火。
“我当时都吓懵了,突然想起得赶紧报警。”梁女士跑到屋外镇定了下后,马上拨打了119,金清消防队的消防人员赶到现场。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扑救,大火才扑灭,然家中的物品却烧了个精光。
“全没了,我家的空调、床、房间装修都烧没了,我找谁要回我的经济损失?”梁女士决定找商家理论。
事后金清消保分会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查看,并对损失情况进行了初步统计:一台25寸金利普电视机、空调内机、床、门窗、房间相关装修以及大部分的冬季女装都在火灾中烧毁。
火灾事故鉴定要花一万多元
“我家的这台电视机是两年前在金清一家电器商行购买的,牌子叫金利普。”梁女士找到这家电器商行,要求商行赔偿经济损失,老板把火灾情况向金利普生产厂家作了说明。
不久,金利普电视机的生产厂家及经销商派人来到现场进行勘察,勘察之后,他们要求梁女士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火灾原因结论才同意赔偿。因为当时疏忽,梁女士在事发时没有要求消防部门出具相关火灾原因结论,现在只能再委托专门检测机构做火灾原因鉴定,但是做此类鉴定费用高得惊人,需要一万多块钱。
“花这么多钱去做这个鉴定肯定不现实的,火灾时我就在现场,我亲眼看到是电视机先起的火。救火时消防部门也认为是电视机着火引发的火灾,就是当时心急忘了要求消防队出具证明”梁女士显得很无奈。
消保委帮助,梁女士获赔一万八
万般无奈的梁女士把希望寄托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身上,2008年9月9日,梁女士向台州市路桥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金清分会进行了投诉。
接到投诉后,金清消保分会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到梁女士家中的火灾现场进行查看,核实了梁女士所说的情况,并初步认定事故原因是电视机着火引起的。鉴于做事故鉴定消费者要多花一万多元的情况,梁女士又是受害方,消保委多次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对经销商进行了耐心劝说与积极引导。经过近一个月的调解,最终经销商同意拿出18000元作为对梁女士损失的补偿,梁女士也表示满意,事情得以圆满解决。
在此,路桥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如果发生因产品质量原因导致的意外事件,一定要保护好现场,并在第一时间要求相关部门出具事故原因结论,以方便维权。另外,家用电器使用频繁,而过高的环境温度会使电器因散热不良而加重发热程度,严重时可造成晶体管击穿,变压器烧毁等故障,从而引发各类事故。因此,在日常的使用中一定要注意使用安全,如发现不正常现象要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