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5日讯
一水政官员因擅自将取水证发给一水电站,导致与水电站属同一取水区域的一水库的管理单位被判赔900万元。近日,天台县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批准逮捕了天台县水利水电局水政监察大队原副队长(主持工作)季立辉。
2003年6月30日,季立辉在审批某水电站取水许可申请时,超越职权,将依法应由上级部门审批的取水许可申请不上报,且在未按规定进行公告、取得有利害关系第三人的承诺书或其他文件的情况下,签字审批同意,并擅自以分管副局长的名义签署同意意见,违规向某水电站发放了取水许可证。因该水电站与桐柏管理局管辖的黄龙水库为同一取水区域,黄龙水库开建后,即与该水电站就取水补偿问题进行协调,但断断续续协调了3年仍未达成协议。当该水电站拿到取水许可证后,即向黄龙水库提出了赔偿要求。今年5月,浙江省高级法院在审理该水电站诉桐柏管理局民事赔偿纠纷一案时,以该水电站有取水许可证,其合法取水权受法律保护为由,终审判决桐柏管理局赔偿该水电站发电损失8940989.63元,现已执行了75万元。
今年6月,桐柏管理局向天台检察院举报了违规发放取水许可证的问题,检察院经初查后于9月17日对季立辉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