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5日讯
从今年8月1日起,义乌市基础药品零差价销售试点工作在义亭镇中心卫生院试行,试行两个月共有3290人享受零差价,优惠金额10万余元。
义亭镇王阡村楼某因患糖尿病住进了义亭中心卫生院,接受为期两个月的治疗,共产生医疗费用3500元,免去挂号费和诊疗费,减去大病医疗保险及药品零差价,实际只支付了765元。楼某说:“我患糖尿病要常年吃药,每月医药费需700余元,义亭中心卫生院实行药品零差价,我每个月的药费能减少100多元,负担减轻了不少。”
在义乌市,像楼某一样享受基本用药零差价优惠政策的有60多万群众。零差价销售的药品主要是指《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的甲类药品及部分乙类药品,包括西药、中成药和中草药,以及一些慢性病人常用的药物,如糖尿病、高血压等病人的基本用药。目前,义乌市卫生局1500多种基本用药通过政府统一采购,定点生产,统一配送,基本用药进行“平进平出”的零利润价格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