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5日讯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府东街片区拆迁改造工作推进会上获悉,下一步衢州市将采取经济、法律等综合手段,强力推进府东街片区拆迁工作。
下一步拆迁工作中,除了继续严格执行《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衢政发2002(68)号等文件规定,确保政策的统一性、严肃性、延续性外,对在今年11月15日前未签订拆迁(除)协议和腾空旧房的被拆迁户,取消提前签约奖(90元/㎡)、提前腾空奖(60元/㎡);对在2008年11月15日前未签订拆除协议和腾空旧房的小南门村集体土地上的被拆迁户,取消迁建安置方式;对在2008年11月15日前未签订拆迁(除)协议的被拆迁户,依法进入强制拆迁(除)程序;对协议已签订而旧房未腾空交付拆除的被拆迁户,通过民事诉讼途径予以拆除;对花园前新村、五环花苑二期迁建安置小区的违法建筑和抢建行为,综合执法、国土等部门要坚决制止、及时查处,该拆除的坚决予以拆除;对少数无理取闹、扰乱拆迁工作正常秩序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惩;对被强制拆除的被拆迁户,必须严格按有关政策规定处置,取消各项奖励和优惠政策,并承担诉讼及执行过程中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