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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失业人员创业最多可贷10万元

   本报讯(记者 程鑫 卢科霞)昨天,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联合下发了“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 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实施意见。意见规定,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可获得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贷款。

   哪些人能获贷款?

   自主创业小额贷款对象为:

   1.本市城镇户籍有劳动能力和创业愿望且持有《宁波市失业人员登记证》的人员。

   2.本市城镇户籍持有退出现役有效证件的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贷款做何用途?

   小额贷款只能用于自主创业人员从事合法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中流动资金需要,不得改变贷款用途。

   可以贷多少?

   对于直接由小额贷款担保基金进行担保,本人不提供反担保措施的,符合条件的创业培训班结业学员,可提供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贷款。

   对于在宁波市再就业小额贷款信用社区(以下简称信用社区)内从事创业活动,并经所在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资信评估,由小额贷款担保基金进行担保的创业人员,可提供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贷款。

   对于提供有效抵(质)押物的自主创业人员,贷款额度可根据其生产经营规模扩大至不超过10万元;对组织起来合伙经营的自主创业人员,可按每人不超过5万元额度放大贷款额度,但最高金额不超过20万元。

   可以贷多久?

   上述自主创业小额贷款期限为1年,到期还本付息后,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续贷两次:前次贷款存续期内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正常,无重大亏损现象的;生产经营范围合法合规,无重大违规现象的;按经办银行和担保机构规定,定期主动上报生产经营情况报表的;其他无违反经办银行和担保机构规定的。

   怎么申请贷款?

   个人提供有效抵(质)押物的自主创业人员首次申请小额贷款按以下程序进行:

   1.自主创业人员向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提出小额贷款申请,填写《宁波市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小额贷款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①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及复印件; ②《宁波市失业人员登记证》及复印件;③固定住所证明及复印件;④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⑤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⑥有效抵(质)押物凭证及复印件。

   2.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在3个工作日完成该自主创业人员的资信评估,符合条件的,将相关材料送所在区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审核。

   3.区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自主创业人员的材料复审工作,符合条件的,推荐给相关经办银行。

   4.相关经办银行根据自主创业人员的实际情况,银行贷款政策及规定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放贷决定,通知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抵(质)押、担保等手续并放贷。

   在信用社区内自主创业人员首次申请小额贷款向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提出小额贷款申请。

   市区创业培训班结业人员首次申请小额贷款向户籍所在地区就业管理服务机构提出小额贷款申请。

   利率是多少?

   自2008年9月1日起,小额贷款经办金融机构发放的小额贷款,其贷款利率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自主创业人员取得贷款后,必须按期向经办银行支付利息,不得拖欠利息。

   如何申请贴息?

   自主创业人员借款期满,按规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凭还本付息有效凭据,向户籍所在地区就业管理服务机构提出贴息申请,填写《宁波市自主创业人员小额贷款贴息申请表》;区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自主创业人员贴息申请,符合条件的,上报市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市就业管理服务机构按季审核汇总贴息金额,并于季后10日内向相关区就业管理服务机构下拨贴息资金;区就业管理服务机构负责将相关贴息资金划转到贴息申请人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内。

   小企业能贷多少?

   对现有在职职工总数超过100人(含100人)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招用失业人员比例达到职工总数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经办金融机构可根据吸纳失业人员人数、生产经营规模,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对现有在职职工总数不超过100人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招用失业人员比例达到职工总数3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经办金融机构可发放不超过100万元的贷款。

   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期满,按期还本付息的,可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区就业管理服务机构申请基准利率50%的贴息,展期不贴息。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自主创业产经基金就业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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