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商务部、工商总局等六部门日前下发下架紧急通知,要求各超市、商店、城镇和农村零售摊点等销售者,必须将所有9月14日前生产的奶粉和液态奶,无论什么品牌、批次,立即全部下架,停止销售,就地封存,由生产企业进行清理和批批检验。截至昨天,我市市区各大超市已收到“下架令”,陆续开始对9月14日前生产的奶粉和液态奶进行撤柜。这些下架产品,检测合格后须在外包装上加贴“经检验符合三聚氰胺限量值规定”的标识,才能重新上架销售。
昨天下午,在定海华之友超市记者看到,原先的液态奶货架上已经找不到液态奶的踪迹,货架上已经被换上豆奶、凉茶、菊花茶等饮品。在婴儿奶粉区的货架上原先琳琅满目的奶粉产品,现在看过去有些单一,大部分产品已经撤柜。国产奶粉中,只剩下贝因美一个牌子,而且还是最新出厂的产品,生产日期大部分在10月份。超市营业员告诉记者,她们是前天早上接到撤柜通知的,主要是针对婴幼儿奶粉系列的,成人奶粉系列并未提及。
新茂超市的奶粉货架位于二楼,当记者找到这里时,两名女售货员还在加紧撤下一些奶类饮品。记者看到,营养快线、午后奶茶、酸奶果粒等一些带“奶”字的饮品都被逐一装进了大纸箱中,搬进仓库。一位售货员告诉记者,商场为了保险,把9月14日前生产的有关奶类的饮品都撤离了货架。
在一百超市,记者看到液态奶的专柜整个已被拆除,留出了一块空地颇为显眼。“我们接到上级通知,9月14日之前生产的奶粉都要下柜。空出的货架也不知道放什么,干脆拆除了。”超市工作人员这样告诉记者。
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液态奶下架后,生产企业必须送省级质检部门指定的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对其他乳制品的检验,生产企业可委托质检总局网站上公布的检验机构或其他符合条件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对检出三聚氰胺不符合限量值的产品,乳制品企业须第一时间向质检、卫生等部门报告,并立即召回、封存,进行无害化处理。符合限量值的,由生产企业在产品包装上加贴“经检验符合三聚氰胺限量值规定”的标识,才可以出厂、销售。“经检验符合三聚氰胺限量值规定”标识外观呈绿色、直径2厘米,是个圆形标识。至于今年9月14日以后生产的,已经过检验三聚氰胺含量符合限量值的乳制品,可不加贴这个标识。
记者昨天在采访中获知,我市有关部门从昨天起对市场在售的奶粉和液态奶进行清查,若发现还有销售9月14日前生产的奶粉和液态奶,将根据“紧急通知”要求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