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嘉兴建行获悉,为防止对私转账或汇款短信诈骗风险,该行10月14日出台新规,对办理5万元以下的现金转账业务,柜台人员须摘录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证号,代理人须在凭条上签字,而5万元以上的,代理人不仅要提供自己和对方的身份证原件,银行还要在转账凭条背面登记。
同样,对他人代理无卡存款超过5万元的,柜台人员可将其视为现金汇款处理,但代理人(可视为汇款人)也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网点除核对摘录代理人身份证号外,还要摘录户主身份证号,并须代理人签字。
转账要对方身份证号
本周二,戴小姐的朗科U盘突然坏了,由于里面有重要数据,就邮寄到杭州售后服务中心维修。对方查验后说,维护数据需200元,最好这两天打到公司账户。为了早日拿回U盘使用,昨天中午,戴小姐就去嘉兴建行中山路支行柜台办理转账业务,但没转成。
由于朗科杭州售后服务中心提供的是个人账户,根据新规,戴小姐不仅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证,还需提供汇入方身份证号,但汇入方并没告诉自己,戴小姐的电话也没带在身上,无法立即获知其身份证号,戴小姐只好放弃办理柜台转账业务。
最后,戴小姐在银行工作人员的指导下,通过ATM机电子转账将钱汇入对方账户。对此,建行人士表示,要客户提供对方身份证号,手续虽比以前麻烦,但能更有效地保护汇款人的资金安全。如果市民不想麻烦,也可以选择电子渠道或网银转账,因为电子渠道或网银本身有风险提示和信息核查功能。
防范短信诈骗风险
据介绍,如今,市民经常会收到一些诸如中奖、消费欠款、孩子被困等短信,并被告知一个异地的银行账号,这些小把戏看似弱智,但还是有不少市民上当。
而对于这种现金转账尤其异地转账业务,银行通过要求代理人提供汇入方的身份证号,进一步确认核查信息的真实性,可更加有效地防范目前市场上盛行的短信诈骗风险,减少不法分子作案或洗钱的可能性,降低市民受骗的概率。
有市民认为,短信诈骗受害者一般为年长的家长,银行除了要代理人提供汇入方身份证号防范被骗,还可在交易柜台前张贴“风险友情提示”,就像电子渠道或网银一样,随时提示风险或核查信息,提高客户的警惕性,降低受骗的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