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自实施从紧的货币政策以来,中小企业资金喊“渴”之声不绝。昨天,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我市近日设立市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信用贷款,并出台《嘉兴市区中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管理办法》,引导信贷资金向中小企业流动,缓解这部分企业资金短缺和贷款难的矛盾,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
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个办法所指的扶持中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以下简称专项信用贷款),是指市财政局调度财政间隙资金2亿元,专储于协作银行,由协作银行按1:1比例配套,共同组成专项用于市区中小企业信用贷款资金4亿元,实行专户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贷款面向市区各类中小企业,主要用于解决企业小额、短期的流动资金贷款,重点扶持产业配套、转型升级、高新技术、对外贸易以及商贸旅游、信息技术、中介服务等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企业。
申请专项信用贷款的中小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是: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已在市区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总资产规模原则上控制在5000万元以下;运转正常,产品有市场,具有按期偿还贷款的能力;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特别是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无不良嗜好;财务核算制度健全,会计信息真实,拥有持证的专职会计人员,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代理记账;在金融机构的贷款和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不得超过总资产的50%;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5%。
据了解,协作银行对贷款企业实行授信管理,每年授信一次,单个企业专项信用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视企业资金周转情况确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其利率按央行公布的利率执行,不再收取任何额外费用。
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有关负责人说,专项信用贷款区别于常规抵押或者担保贷款方式,采用信用贷款管理模式,由企业业主(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为贷款提供必要的保证,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市经贸委中小企业处负责人告诉记者,专项信用贷款由设在市经贸委的“推介办”负责接受企业贷款申请、初审和推荐工作。协作银行为专项信用贷款发放的承办机构,接受“推介办”的推荐,经复查审核后择优自主放贷,并负责贷款后的监督管理和到期贷款本息回收。
市财政局企业处有关负责人说,协作银行按照自身相关制度对专项信用贷款实行严格的审贷及贷款期间的监督管理,并自行承担贷款风险,如所发放贷款的不良率超过5个百分点,协作银行有权拒绝办理新增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