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0日讯
诸暨市工商局近日对一起无照生产销售假冒鸡精案作出了罚款4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据了解,这是该局办结的首例适用《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食品大案。
今年6月2日中午,诸暨市工商局牌头工商所接到上海太太乐食品有限公司举报,称诸暨市安华镇有一地下加工窝点正在生产假冒的“太太乐”牌鸡精,并准备发货销售。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检查,在该镇一间出租房内发现了这个窝点,见狭小的房内堆放了二十多袋用编织袋包装的鸡精原料,当事人李某正在用这些原料包装“太太乐”鸡精,生产设备只有一台塑料封口机和一台电子秤。现场还有已包装好的各类规格的假冒“太太乐”牌鸡精成品103箱。执法人员当即对上述物品依法进行扣留。
经查,李某从今年3月份开始制造冒牌的“太太乐”鸡精,至案发时已生产冒牌鸡精353箱,并以每箱100元、120元不等的价格销售了250箱,货值金额27300元,且李某未取得《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李某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对人民群众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近日,诸暨市工商局依据此规定对李某作出了罚款40万元、依法没收103箱假冒的“太太乐”牌鸡精及相关物品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