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在后面一对男女
见钱眼开顺手牵羊
录像中,这时又出现了排在后面的一男一女走到了前面,看到取款槽里的钱,那名女子说了一句话,一边笑一边转过头朝那名50多岁女子离开的方向望了望。
之后,这一男一女两个人拿出一张纸条递给王玲芬,说要按照上面的账号汇钱,但王玲芬说账号是农行的,她所在的银行不能汇,就把纸条还给了二人。可是,两人并没有马上离开,而是站在柜台前不停地向门外张望,又不停地回头看那3万元现金。
两人在柜台前徘徊了片刻,2点13分,男子用手推了推取款槽上面的塑料挡盖,拿出3万元现金后,转身和女子离开。而此时,王玲芬正好回头和同事说话,并未发现这一幕。她以为那3万元早就被那50多岁的女子拿走了。
下午4点10分,银行开始查账,王玲芬这才发现,钱少了。一遍、两遍、三遍……王玲芬数了又数,怎么数都少了3万元。王女士赶紧查看监控录像,才发现钱是来汇款的那对男女拿走的。
记者在银行提供的监控录像中,清楚地看到两人把钱拿走的全过程。而据当时值班的保安回忆,那段时间整个银行大厅里不超过10个人。
是不是盗窃有争议
但构成非法侵占罪
事后,王玲芬立即报了警。城北街道派出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两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非法侵占罪,王玲芬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有线索,我们也会协助王女士一起调查的。”
作为损失方,银行要求王玲芬赔偿,她也只好为自己的“一时糊涂”埋单。
就这么自掏腰包3万元,王玲芬心有不甘。10月3日,国庆放假期间,她在城北街道的明显位置张贴了50张“1万元悬赏寻人”启事,上个星期,她又张贴了100多张。在启事上,王玲芬还贴上了监控录像上的那一对拿走钱的男女的照片,男子骑着红色电瓶车,女子站在旁边,身穿白色运动衫,长发。
王玲芬承诺,如果有人认识这两个人,提供有效线索让她追回钱款的,可得到一万元的酬金。如果此两人及时归还钱款,她将既往不咎,并承诺给二人5000元作为报酬。
对于此事,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的俞瑛律师表示:“在法律上,这对男女的行为究竟有没有构成盗窃罪,还存在争议,但至少构成非法侵占罪。而对非法侵占,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是可以不受理的,要受害人自己去法院告。如果犯了非法侵占罪,可判两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