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1日讯
两个月前,一小伙从纺织公司辞职,两个月后竟把贼手伸向“老东家”,窃取近3万米布,价值达8.8万元。日前,越城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小伙有期徒刑5年5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今年20岁的于某通过朋友介绍,在市区镜湖轻纺市场的纺织公司就职,1月份辞了职。3月初的一天晚上,于某潜入该公司,窃取白坯布5包(5000米),价值达2.1万元。他以半价销赃给杜某、徐某。
“生意”做得如此顺当,于某便再次策划盗窃。6月2日晚上9点,他又潜入同一公司仓库,这次他的“胃口”变大了,窃取各类布匹共两万米之多,以5万元的价格销赃。
次日,该公司的负责人沈某清点后发现了布匹缺失很多,于是向警方报案。
当时,沈某怀疑于某有作案嫌疑,就询问了介绍人。于某听说后感到害怕,就主动打电话给沈某,承认盗窃由他所为,表示愿意归还所盗布匹。6月3日下午,于某在柯桥一酒店内被警方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