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上周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市区2008年~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已对外公布。在此规划期内我市将停止别墅类地产项目的审批,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重点保证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供应。
市场分析人士指出,随着新住房建设规划的实施,住房市场供应结构的完善,我市将逐步形成“供需平衡、梯度覆盖、形式多样、价格合理”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
别墅类地产项目被叫停
根据我市住房现状和需求预测,规划期5年内,我市住宅建筑面积需求量(不包括暂住人口)为846万~1350万平方米。其中,政府将安排保障性住房(含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约36万平方米,市场对普通商品住宅的需求量为810万~1314万平方米。
由于住房需求量放大,嘉兴土地资源稀缺,规划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的供应,并严格限制低密度、大户型住房土地的供应,以保障普通居民住房用地的供应,缓和人口增长与土地资源日益稀缺的矛盾。
市房管处人士表示,未来几年,我市将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供应,其年度供应量不少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考虑土地资源紧缺,对新区规划适当提高住房建筑容积率。
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加大
根据规划,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要加强对房地产开发用地的监管。对超出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依法征收土地闲置费,并责令限期开工、竣工;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对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动工建设,但开发建设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已投资额不足四分之一,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按闲置土地处置。
市地产业高级经济师周汉林表示,目前,市场观望氛围较浓,调控政策依然紧收不放,已拿地的房产商开发新项目压力很大。如果按期开发的话,营销难,资金链紧张;如果延期,又面临土地闲置罚款的政策风险。
而今年7月以后拿地的开发商,更是坐立不安。因为新土地出让合同规定,商品住宅项目开发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年,开发商需明确开、竣工时间,一旦延期,除了缴纳土地闲置费,还要向土地出让方支付违约金。市场人士指出,此种情况下,开发商必然重新洗牌,在这个过程中房价会出现一定的波动。
增加保障性住房稳定房价
纯粹以市场为导向的“总量控制、区域平衡”的住房建设,势必导致未来局部区域的住房替代性降低,并在一定空间内形成若干趋于刚性的住房市场,可能刺激房价的升高。
鉴于此,规划明确须因地制宜地供给保障性住房,根据不同的空间约束(土地、景观、交通等),有选择地采取不同的供给形式(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提高不同区域内的替代性住房供给,保持一定比例的社会保障性住房,以此稳定市区房价。
根据规划,2008年~2012年,政府将安排保障性住房(含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约36万平方米,其中2008年~2010年每年8万平方米,2011年~2012年每年6万平方米,按照三分之一货币补贴,三分之二实物建设配比。而廉租住房采取租金补贴为主的方式,保障范围扩大到低保标准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