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3日讯 家住杭州新坝小区三单元601室的吴先生,前天终于安装了门窗感应报警器,而此前一天,他家刚刚遭遇了小偷。
小区为外墙改造搭起脚手架,小偷从脚手架爬进住户家偷盗,已经屡见不鲜。可失窃的住户对此束手无策,不知该找谁负责。
小偷爬脚手架入室盗窃
21日凌晨3点多,长庆街道新坝小区。一个黑影顺着脚手架爬上了三单元602室的窗口,他轻轻地打开厨房窗户,潜进屋内。
轻微的响声惊醒了住户吴先生,他在床上屏气细听。突然黑影出现在卧室门口,一动不动地站了一会,便蹲下身。
急中生智的吴先生咳嗽了两声,黑影马上退出了卧室。吴先生悄悄拿起床头的手机,伸进被窝,发出一条报警短信。这后,他从床上一跃而起,飞快地将卧室门反锁,大声呼叫:“来人哪,有小偷!”
听到丈夫的呼叫声,妻子被惊醒,突然想起放在客厅包里的5万多元钱,想冲出去拿包:“5万元还在包里!”
“别说是5万,就是50万也不能出去,万一小偷身上有刀!”吴先生拦住了妻子。
没多久,接到报警短信的民警敲响了吴先生家的门,但此时小偷早已溜之大吉,包里的5万元不见了。
住在吴先生隔壁602室的李先生家也被盗去一台笔记本和1000多元钱,估计是同一伙小偷这么一路扫荡上来的。
被偷居民的损失怎么赔
“原以为家住在6楼,小偷胆子再大也不敢爬上来,哪知窗口的脚手架竟成了小偷的‘方便之梯’。”吴先生很无奈。
李先生家的笔记本后来在四单元找到,可能是小偷慌忙逃离时落下的。
新坝小区是8月开始外墙改造工程的,吴先生认为,施工方没有及时给自己家安装门窗感应报警器,是他们的疏忽,所以要求施工方赔偿损失。
项目负责人陈先生表示:“从8月下旬开始,就给小区住户安装门窗感应报警器,曾好几次上门去给601住户安装,但家里一直没有人,但我们确实也有责任,答应给予一定赔偿,但不能说5万就赔5万,得有证据啊!”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的徐律师说,既然施工方承认有责任答应赔偿,现在争议的焦点是该赔偿多少,事主吴先生确实有义务证明自己损失了5万元钱,但是在损失认定方面,可能会有点困难。
“小区外墙改造原本是件好事情,但不能只顾‘漂亮’,不顾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为什么小偷借助脚手架入室盗窃屡见不鲜,这个责任到底在于谁呢,怎么做才能真正做到防范于未然呢?”吴先生表示很疑惑。
目前,长庆派出所正在对此案作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