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3日讯
前天上午,象山法院刑事庭审理了一起抢劫、盗窃案。被告吴某在2个月内疯狂抢劫、盗窃共20起,被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小伙子今年才24岁,青春就这样毁了,希望他今后能好好改造……”法官深感惋惜。
自今年2月下旬起,在短短2个月内,吴某多次单独或结伙流窜至象山县东陈、定塘、新桥等乡镇的建筑工地,疯狂盗窃,甚至采用暴力手段强行抢劫挖掘机内的电脑板和显示器。至案发时,他共实施盗窃17起,抢劫3起,涉案赃物价值超过20万元。在一次实施抢劫过程中,他还将一名挖掘机看守人员打成重伤。
据吴某交代,许多工地的挖掘机都习惯停放在户外过夜,无人看守,既使有人看守也多半是年迈的老人,因此他作案能屡屡得手。
据了解,吴某1984年出生,初中文化,家住宁海农村,从学校出来后一直没有正当职业,父母对他根本无法管教。前天判决后,吴某留下了悔恨的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