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理论研讨会暨市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年会,就加强我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等主题作了研讨,并就 《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讨论稿)》提出了修改意见。
会议指出,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贯彻实施《监督法》的必然要求,法律监督以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为主要形式,要严格按照《监督法》规定的范围和程序加以实施,做到既不越权又不失职。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一府两院”接受人大监督的重要内容,是宪法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地方各级人大通过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可以从源头预防和纠正公权机关的不当行为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也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人大监督的质量和效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伟民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