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高速交警宁波支队获悉,从11月1日起,上杭州湾跨海大桥的货车,必须贴反光标志,否则将面临大桥高速交警部门200元的罚款。
按规定,货车和挂车应该在后下部、侧面安装防护装置,中型、重型货车及其挂车应该在后部、侧面粘贴车身反光标志。
快到冬天多雾季节了,高速公路上安全隐患也会相应增加。据统计,追尾交通事故中,50%与货车有关。有人曾做过试验,长途跋涉、布满灰尘的货车尾灯亮度,仅相当于手电筒的灯光亮度,距离三四十米才能看清楚。同时,由于大货车满载或超载,往往只能以时速约50公里缓慢行驶,而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轿车一般时速可达100公里。如果货车没有安装反光标志,后面的车辆难以准确判断其位置,就容易发生追尾事故。
据了解,开始阶段只是针对是否粘贴反光标志进行检查,下阶段高速交警还要对车辆反光标志部分脱落、污损以及反光效果差等现象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