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8日讯 12月1日开始,没有取得绿色环保标志的外地车辆,在中河高架和上塘高架道路将被禁止通行。限行时间为7:00~19:00。
如果外地车辆在本市通行超过7天时间,车主根据需要向环保部门申领环保标志,按照本市区车辆管理,有效期不超过1年;7天内临时过境车辆,入城时凭行驶证核发(由入城收费站的收费员核发)临时绿色环保标志或《限制通行区域告知书》。
对持有非本市环保部门核发的绿色环保标志并在有效期内的车辆杭州市给予认可,无需申领。
核发标准:2001年9月1日(含)以后登记上牌的在用柴油车;2001年10月1日(含)以后登记上牌总质量小于等于3.5吨的在用轻型汽油车;2003年7月1日(含)以后登记上牌总质量大于3.5吨的在用重型汽油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