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定海人虞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途经临城一交叉路口,在转弯时,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骑车人死亡。这是重型自卸车安全设施不全,未安装车身侧面安全防护装置,酿成车祸的一个案例。近年来,货车和挂车因为类似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不少。
据了解,目前我市在运行的货车和挂车有1万多辆。根据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自今年10月20日起,我省所有在用的货车和挂车应当按要求粘贴车身反光标识(使用获得国家3C认证的车身反光标识产品),总重量大于3500公斤的在用货车和挂车应当按要求在侧部、后部安装防护装置。
定海交警大队一位负责人说,货运车辆和工程运输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因为体积庞大较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如果货车和挂车按要求粘贴了车身反光标识,安装了防护装置,其他的交通参与者就可以看到车身的反光标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因为车身有安全防护装置,就不至于从侧面或后面钻到货车和挂车底下,减少严重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据市车管所有关负责人介绍,市车辆检测站和汽车维修厂只要符合标准,都可以完成粘贴或安装。这位负责人表示,自今年11月1日起,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货车和挂车,将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