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年过半百的余某站在慈溪法院的被告席上,这个昔日的公司老总,因为涉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送上了法庭。
按理说,余某借钱的本意还是好的,眼看着企业连年亏损,为了东山再起,他用高利息向40多人借了一千多万。
借新钱还旧债,企业没有起色,余某到最后连利息都付不出来,这才导致事发。
让人痛心的是,借给他钱的人当中,绝大多数都是60岁以上的老人,为了赚点利息,他们把多年的积蓄投入其中,养老钱最后血本无归。
余某只能不断借钱用来归还前面借的债
余某是慈溪本地人,初中文化,白手起家,在慈溪办了两家机械公司,企业规模在当地并不算小。
余某办企业亏了蛮多钱,为了筹集资金,把企业搞大,从1998年开始,余某夫妇(余的妻子在逃)向外高利息借款,利息从6厘至2分(相当于月息6%至20%)不等。
余某夫妇出外借钱的借口一般是企业要扩大规模,购置设备,他们会谎称企业效益很好,并用自家的大厂房向借款人保证,借钱给他们比银行还安全。
检方指控,1998年10月至2008年2月间,余某向40多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千余万元。每个月光利息至少都要付10多万,到2007年时,最高时每个月支付的利息达70万至80万元,余某只能不断借钱用来归还先前的借款及利息,陷入了恶性循环。
余某曾经给自己算过一笔账:2006年底时,他已经负债1700多万元,资不抵债;到2007年8月份,除去卖掉公司所得的钱,仍旧亏损七八百万。
在转让公司后,余某仍以公司的名义对外借款。他说,这些年,借款和卖公司的钱,除了归还银行贷款、支付利息和归还旧债,部分还用于公司生产经营。
为什么借钱给余某的都是老年人
法官说,余某看上去人蛮正派,不吃喝嫖赌。原本他借钱是想让企业东山再起,最后却被借款的高利息拖累。
“有得借就借,过一天算一天。”余某曾供述。
让人意外的是,余某的债权人都是老年人,很多人把一辈子的积蓄都投入到余某的公司,他们大多年龄超过60岁,还有一部分超过80岁。
这些人跟余某夫妇多是邻居,借钱的人中也有亲戚介绍亲戚的,多的一人就借了几十万,少的也有一两万,而余某夫妇最初也相当守信用,都会及时支付利息。
那么这些债权人为什么都是老年人?
昨天,承办法官和检察官都说,在当地,余某出的利息并不算高,像年轻人手上有闲钱的,一般都是去搞经营,并不屑于赚这点利息钱。
而老年人则不同,好多人退休后手上握着一笔养老金,闲着没用,老年人一般也没什么投资途径,相比放在银行,利息收益显然更大。
昨天,法官没有当庭宣判。余某最后向法庭自我辩护时说:“我对不起债权人,希望给我一个机会,重新搞产业,每年赚一些,逐步还一些。”
事实上,这件事影响最大的是那些借款给余某的老人们,“他们有些人都不敢把这事跟自己的子女说,最难受的要数那些介绍亲戚来放利息的人,现在钱没了,他们很内疚,陷入了里外不是人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