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南湖区环保局对一家延期缴纳排污费的企业收取了2875元滞纳金,这是南湖区首次对延期缴纳排污费企业收取滞纳金。
据了解,今年以来,为完善排污收费工作制度,及时监督企业自觉按期缴纳排污费,南湖区环保局印发了《排污收费规章制度汇编》共100册,向企业大力宣传排污申报及收费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对所有欠缴企业下发《排污费行政告诫书》,对延期缴纳排污费的企业,按每日排污费金额的千分之二征收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