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看这种毛病的花销让我们承担,真的吃不消。”“这种毛病可以不去医院的,买点药吃吃好了。”嘉善一对老夫妻的3个儿子在老人身患疾病需要花钱治病时,不仅不照料老人,还抛出了这样的话。看着逝去的亲情,最近,心碎的老人无奈之下将3个儿子告上了法庭。
父母生病住院 3个儿子都不照料
今年75岁的徐老伯和77岁的朱奶奶家住嘉善县干窑镇黎明村,膝下共有3个儿子和1个女儿。儿孙绕膝的他们本该享受天伦之乐,但因为儿子们不愿支付医疗费,让老徐夫妇的晚年生活非常无助。
2006年10月,朱奶奶因患肺结核住院治疗。“治疗期间,3个儿子不但没有来照顾我,就连探视都没有。”朱奶奶说。今年1月11日,徐老伯也因肾炎、糖尿病等住院治疗,儿子们依旧未到病榻前照料。几场大病耗尽了二老多年的积蓄,而儿子们没有替老人承担分文。
据了解,徐老伯现在每月有192元退休工资,朱奶奶每月有268元安置费,此外,女儿每月会给二老200元生活费,这就是他们的全部生活费。但是,现在夫妇俩因为患病,每个月这些钱不够花,可儿子们不愿意承担他们的医疗费。
想起自己当年含辛茹苦将孩子们养大,帮他们成家立业,还帮着带孙辈,而儿子们现在这样对待自己,二老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悲哀。无奈之下,他们想到了用法律手段让儿子们尽孝。
贫穷能否成为不赡养父母的理由
对于没有很好尽孝的原因,3个儿子表示,主要原因是自身经济条件不好。“看他们这种毛病的花销让我们承担,实在吃不消。”三儿子称。“这种毛病可以不去医院的,买点药吃吃就能解决。”大儿子说,“我退休后养老金也只有200多元一个月,我也拿不出钱来。”
那么,经济条件差就能成为不好好赡养父母的理由吗?
法律界人士介绍,从道德上讲,孝心不能用给父母金钱的多少来衡量,而是源于心底对父母最真诚的关怀和感恩回报。从法律上讲,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包括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赡养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绝赡养。赡养费的数额,可根据父母的实际需要、子女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确定。
据悉,法院最近已经就此案作出了判决。徐老伯夫妇已经支出的医药费和以后的医药费,由儿子们承担大部分。此外,3个儿子还将每人每月给父母70元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