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9日讯
10月28日,经金东区检察院批准,涉嫌故意伤害罪的汪某被依法逮捕。
36岁的贵州籍妇女汪某是金东区傅村镇某不锈钢带厂的职工。今年8月份的一天,车间班长老金看到汪某早退,说要罚50元钱,而汪某申辩说自己没有早退,不能罚钱,并为这事找过公司领导理论。
10月15日,拿到工资单的汪某看到自己被扣了100元钱,心想这是老金搞的鬼,就准备去找他问个明白。走出宿舍门口,发现老金正好在自己房间对面老卫的宿舍里,便大声责问老金,并要老金还她100元。老金回答说工资被扣是公司的决定,让他给钱毫无道理。于是,汪某及其丈夫朱某在宿舍楼过道里和老金发生了争执,朱某还动手打了老金一拳,同事们一边劝架一边将两人隔开。
此时,汪某上前扭住老金的衣服说:“你还我100元钱!”拉扯间,老金用手推汪某出去,汪某往后退了几步,正好退到自己房门口。她顺手抄起房间柜子上一把长约八厘米的水果刀,刺向老金左腰部,顿时鲜血直流。经有关部门鉴定,这一刀造成老金左结肠破裂,所受的损伤为重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