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在线讯 长兴对合溪港、长兴港、杨家浦港和夹浦港四条入湖的主要河流及支流开展“清水入湖”行动,并由该县领导分别担任“河长”,承担河道治污保洁的领导责任。这是记者昨天从市水利部门获悉的消息。据悉,早在今年初,长兴就率先在水口乡和夹浦镇实行“河长”负责制,由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分别担任属地主要河道的河长,各行政村为协管单位,责任到人。近日,长兴县又围绕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动员全县力量,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的“清水入湖行动”领导小组,并对四条入湖的主要河流及支流实行“河长”负责制,4名副县长分别担任“河长”,相关部门和属地乡镇政府为责任单位,相关部门和乡镇的一把手为责任人,牵头协调责任河道整治工作。记者了解到,“河长制”将河道长效保洁列入了河长的政绩之一,并建立了目标责任制考核,两年内,河流治理不达标的“河长”将被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