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嘉兴调查队昨天提供的抽样调查数据表明,我市农村居民收入的增长保持了与全市经济发展同步,且继续保持快于城市居民收入增幅的态势。今年前三季度,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现金纯收入上升到8198元,同比增长14.1%,剔除同期消费价格的影响,实际增长7.1%。
今年初以来,随着我市建设现代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深入,社会经济中城乡间的融合加快,农村居民从事非农就业的机会明显增多,以二、三产业就业为主的打工就业已成为我市农村居民主要的就业方式,工资性收入已上升为农村居民收入的主体之一。今年前三季度,我市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中来自工资性收入的部分达到5295元,占现金纯收入的比重达到64.6%。
前三季度,受生猪、蔬菜、水果等农产品价格在高位稳定运行的影响,我市农村居民家庭经营收益有明显增长,累计人均现金纯收入达到2496元,同比增长14.0%。
令人欣喜的是,随着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健全,政策惠及面不断扩大,农村居民转移性和财产性收入增长加快。今年前三季度,我市农村居民人均获得的转移性和财产性等非经营性收入406元,同比增长20.7%。其中人均转移性现金纯收入181元,增长31.3%。房屋和土地租金等收入的较快增长,带动了财产性收入的增长。人均财产性现金收入225元,增长13.4%。有专家分析认为,保障增收和财富增收发生了新变化,农村居民非经营性收入增长加快,使农民幸福指数得到较大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