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03日讯
消费者一部摩托罗拉手机出了故障,销售店帮消费者把手机送到了专修店,没想到两个月后专修店竟称手机找不到了,不久,这家专修店的承包人又换了,销售店多次去交涉没有结果。此事就这样一直拖到现在,这部手机消失了一年多仍不见踪影。10月29日上午,绍兴县柯桥小马路手机大卖场的吴先生打进商报热线,说了这件郁闷事。
据吴先生说,去年10月份,一位消费者在他店里购买的一部摩托罗拉680G手机出现了触屏不灵的现象,该消费者把手机送到店里要求修理。他二话没说,帮忙把手机送到了市区东街绿化广场旁的杭州东信公司绍兴分公司客户服务部。但两个多月后,该维修店仍不给他消息,于是他前去询问,却被告知送修的那部手机不见了。为给消费者一个交代,吴先生只好花800元钱买了一部新的摩托罗拉680G手机赔给消费者。此后,吴先生拿着维修单据多次要求维修店作出处理,但该店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诿。今年年初,当吴先生再次致电杭州东信公司绍兴分公司客户服务部时,工作人员告诉他原先的承包人换了,有问题必须找原承包人解决。
10月29日,记者联系了杭州东信公司绍兴分公司客户服务部。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以前该店是承包给别人的,现在则由公司直接管理,连店址也换了一个地方。该工作人员表示,在与该店原承包人交接时,公司曾发过通知,要求相关人员来处理未尽事宜。可是,吴先生表示对此并不知情。吴先生说,只听说今年1月份原先的承包人不干了,后来还关了3个月门。杭州东信公司绍兴分公司客户服务部负责人赵先生证实,现在维修店确实由公司直接管理,他也接手绍兴的业务不久,按理说当时手机维修的业务已经全部清理掉了,但具体情况他也不是非常清楚,他希望吴先生带上相关的单据前去维修店处理此事。
对此,绍兴县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依据有关规定,维修单位将消费者送修的家电产品丢失,或由于维修单位的过错,致使维修后的家电产品存在缺陷,或使用性能、安全性能下降,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