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在线讯 从市财政、工商局获悉,从本月1日至下月31日止(工作日内),市本级将集中开展预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退付工作。据了解,此次退付的工商“两费”是指今年9月1日(含9月)后预缴的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凡市本级已预缴“两费”的经营者,可以携带收费票据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等相关证件,到原征收工商机关办理退款手续。另外,工商机关委托相关部门征收工商“两费”的经营者,主要是由市港航局、市公路运输管理处代征的运输业经营者和部分市场主办单位代征的市场经营者,在携带上述证件的同时,还需携带与开票名称相符合的行驶证(营运许可证)、摊位证等。经营者可以登陆市工商局门户网作详细了解。三县经营者今年9月1日后预缴的工商“两费”退付工作由当地财政、工商部门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