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近日,龙湾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偷盗案件,以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判处被告人王千秋有期徒刑6个月;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3个月。
王千秋是福建福清人,今年4月,王认识了出租车司机李强,便自称为武警,之后,王还伪造了身份为“福州武警支队特勤中队长”的武警警官证,经常时不时和李强称兄道弟,吃喝谈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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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李强信任的王千秋暗自得意。5月的一天,他以办案需征用李强的出租车为由,让李强开车带他去温州。二人来到温州住到了龙湾区永中街道一宾馆内。
凌晨时分,王千秋趁着李强熟睡之际,窃取了李强人民币500元,手机一只,然后开着李强的车逃离温州,却因为心情激动加上对道路不熟悉,居然将车开到了义乌。因身上钱不多,无奈之下,王千秋用偷来的李强的手机给李强妻子通了电话,让他们把车开走。
就这样,刚刚获得自由的王千秋,又将与铁窗相对。 (文中当事人皆为化名)李曙光进入论坛讨论(温州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