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开货车和开挂车的司机朋友,你给车贴车身反光标识了吗?高速交警温州支队从本月起,开展相关整治行动。截止到昨天记者发稿时,高速交警已查处未按规定穿“安全服”的机动车200辆。
11月1日零点,高速交警温州支队分别在浙闽收费站、苍南、萧江、塘下、南白象、大桥北、乐清、双屿收费站等处设卡,整治货车和挂车“不按规定粘贴车身反光标识、不按规定安装侧后部防护装置”的违法行为。据统计,目前全市有85000多辆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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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点30分许,一辆车牌号为闽A2T532的货车进入浙闽收费站。交警发现这辆货车未粘贴反光标识,当即劝司机从下个出口离开高速公路,并按照相关规定处以200元的罚款。交警部门对大量的交通事故的原因分析表明,一些尾灯不够亮的车辆在夜里显得黑糊糊的,在高速公路上容易发生追尾事故,而粘贴有反光标识的车辆的车身就显得很明显。
执勤交警介绍,高速公路上由于景色比较单一,夜间疲劳驾驶非常突出,追尾事故占总事故量的50%,反光对后方车辆有较好的警示作用。粘贴了反光标识的货车在夜间300米之外甚至更远的距离,都能给后方来车警示;没有贴反光标识的货车仅凭尾灯的亮度,最大可视距离在200米左右。有关研究证明,车身粘贴反光标识能减少41%的追尾事故和37%的侧面相撞事故。如果车辆没有反光标识,发生事故的概率将增加30倍,而发生的各种撞车、追尾交通事故中,50%与货车有关。
据介绍,高速交警温州支队近3天来对3000多辆过往货车进行了检查,发现货车不按规定粘贴车身反光标识、不按规定安装侧后部防护装置的,一律劝离其下高速再进行处罚。
记者 梁建国 通讯员 杨平锋进入论坛讨论(温州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