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住宅也能用做办公场所吗,扰民了怎么办?”昨天上午,家住金都景苑南风苑6幢2单元的顾女士致电党报热线反映,该单元一楼业主在家里开了家公司,每天有不少陌生人进进出出,有的时候噪声很大,影响其家人休息。顾女士感到很苦恼,记者随后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居民楼噪声大:邻居烦恼
“花钱买了新房,可住得一点都不安稳。”去年12月份,顾女士在金都景苑南风苑2单元买了一套房子,可是住进去不久就发现,楼道里噪声很大,还有陌生人进进出出。“本以为是偶然现象,可一打听才知道,原来是有人开了家公司。”顾女士说,“他们公司每天那么多陌生人进出,怎么保障我们普通住户的安全?”除了安全隐患、噪声污染,楼道卫生也让顾女士苦恼。“进出楼栋大门时,有时会闻到一股异味,其他住户为了掩盖这种味道,在楼道里洒花露水以‘清洁空气’。”顾女士说:“两种味道混在一起,进出门时只能屏住呼吸了。”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顾女士反映的这家公司,按完门铃后,一位穿着拖鞋的年轻人打开了这家民宅商用的公司门。记者在里面看到,房间摆放了7个办公位置,每个位置上都配备了电脑,有3个工作人员正在上班。据其中一位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公司总部在杭州,这里只是设在嘉兴的办事处,两年前就购买了这里的产权。平时上班睡觉都在这房间里,很少外出。对于造成居民楼进出陌生人很多的问题,他说,公司要做业务,进出的人都是客户,比较固定,要到年底才会很多。如果因此给该幢楼居民造成困扰,他表示会多和周围住户沟通。
离开这家公司后,记者来到金都景苑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张先生表示,对于这种民宅商用的现象,他们也没有办法。由于这家公司购买了小区的房屋产权,也是小区业主,物业公司没有强制性的措施要求他们搬离。
律师:如扰民,业主可要其停业
君度律师事务所陈律师表示,根据《物权法》第77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过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若企业要住宅商用,在注册时需提供业主委员会盖章的证明或者居民委员会盖章的证明,决定权在业主的手中。如果民宅商用的企业对与其有利害关系的业主造成影响,可通过业主委员会要求其停止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