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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3200降至1100 高速"天价施救"亟待治理整顿

  对于220元的吊车过路费,王女士认为,这笔钱究竟该由谁来出,物价部门目前并没有明文规定,“但按照惯例,都是由被施救方承担的。”

  王女士认为,按照这样计算,收取李先生2420元一点都没有多收。

  最后降价:只收车主1100元

  然而,当记者将余姚申达的计算方法告诉李先生后,他当即指出,王女士的计算方法有多处站不住脚:

  首先,当天的出事车并没有装很多货,绝对没有8吨那么多,而且货车侧翻后,车斗和车架分离了,是货主自己找人把货物搬开的,费用已经支付过了,所以吊车司机在实施吊车作业时,车斗里已经没有货物了,只有一个空车斗,“吊车的工作就是负责把空车斗吊到车架上。”因此,吊车作业收费只能按照1类车计算。

  其次,吊车只实施了一次作业,根本没有吊车离开后又回来二次作业的事实,并且由于货是货主找其他人搬的,吊车也没有实施驳货和吊货作业,700元的人工费也不应该收。

  当记者就此提出质疑时,王女士说:“这个事情到现在也说不清楚了,细节性的东西也不想去解释了,既然你们媒体采访了,你们认为该怎么算就怎么算!”

  最后她提出,就按照1类车的标准计算,吊车起步费300元,单次作业费200元,车上的货按照10吨计算,吊货费收300元(每吨30元),人工驳货费收300元(每吨30元),总共收李先生1100元算了,多收的钱将如数退给他。

  获知该消息,李先生说,虽然吊货费和驳货费都是对方不该收的,但在媒体介入后,对方比第一次报价少收了近1/3,心理也算是安慰多了,不想再去跟他们争了。上周六,他去余姚申达拿回了被多收的施救费。

  李先生说,这次遭遇给他的感受就是,这家施救单位的收费太随意,“简直就像挤泡沫,一挤就能挤掉很多!”他同时还透露,去拿钱的那天,余姚申达公司的一个负责人和吊车司机还发了很多牢骚,大意是说:买吊车花了很多钱,还是贷款的,现在银行利息高,还款压力大,现在高速公路上的翻车事故又不多,好几天才能接到一单生意,如果都按照物价部门的标准收,是没钱赚的,要亏本。

  本报调查:余姚申达已被查处过多次

  一位业内人士说,在李先生的遭遇中,余姚申达的收费至少存在两个问题,一个是施救车辆的往返过路费不能算在施救费里,其次是被施救车上的货物重量和车的重量是不能算在一起的,应该分开计算,分开收费。

  记者进一步调查得知,余姚申达在实施高速公路施救时“天价收费”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仅去年,该公司就被宁波市物价部门查处过两次。

  宁波市物价局网站上的一份《宁波市2007年度价格举报情况分析》文件表明,1月19日,皖S12036牌号货车装运钢瓶近30吨,在杭甬高速宁波方向118公里处出险,整车翻出路基,根据省物价局《关于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04〕289号)规定,合计施救费应收5500元,而余姚市申达交通车辆施救中心实收8200元,多收2700元;2007年10月,对浙BE2155小轿车进行吊车施救时收取吊机作业费2000元,多收1200元。

  记者手记:“天价施救”亟待治理整顿

  有迹象显示,当前高速公路车辆施救乱收费问题呈现越来越严重的趋势。

  相关统计资料表明,2005年至2007年,交通运输价格投诉连续占据浙江省物价部门投诉总数的首位。其中2007年全省共查处交通运输价格投诉案件351件,占案件查处总数的28%,列第一位,关于“天价拖车费”的投诉占了其中不少。

  在各级物价部门的工作中,车辆施救收费投诉也成为群众价格举报反映的热点问题之一。据《宁波市2007年度价格举报情况分析》显示,2007年该市共受理车辆施救投诉和咨询7件,其中5件存在多收费现象,共计退款5350元,罚款5000元。而这些投诉案件大部分发生在杭甬高速公路,由于杭甬高速施救服务公司未配备施救吊车,当事故车辆需要吊车施救时,都是由其协作单位进行作业,收费标准大大超过省物价局规定的价格。

  参与本次调查采访的交通91.8电台《我的汽车有话说》栏目记者证实,在栏目接到的投诉中,高速公路施救乱收费投诉现在越来越多,“几乎每个投诉都是一查一个准。”

  事实上,2004年11月浙江省物价局便出台了《关于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对于各项施救收费已经“明码标价”。为什么有些单位不能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收费,甚至被查了罚了还依然我行我素呢?

  有的高速公路救援企业辩称,主要是高档拖车、吊车的购买费用、日常保养费、折旧费较高,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偏低造成的,不提高价格便无利可图。

  但业内权威人士指出,高速公路实行全封闭管理,从安全等因素考虑,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的车辆,一般是交警安排施救单位和车辆,被救车辆被拖至施救单位等候处理,由于车主没有选择权,而有些施救单位是承包经营的,因此在遭遇天价收费时,被救车辆往往只能任其宰割。

  不管是什么原因,有一点已经很明确,那就是高速公路“天价施救费”已经到了需要治理整顿的时候了,希望有关部门能引起重视,不要让驾驶者出了车祸后还要再被宰上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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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高价施救屡禁不止 车轮爆胎收费5310元
·施救公司高速借机乱收费 物价部门要严查
·吊车施救“漫天要价”高速路上对这些收费可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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