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05日讯 宁波市政府日前正式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宁波下一步节能工作方向。
宁波市政府明确了市级机关节能工作目标:2008年与2007年相比,机关、行政事业单位人均能耗降低4.5%。
节油方面,《通知》提出,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将列入政府采购目录,并作为新购公务车的优先考虑。
节电工作上,《通知》要求强化办公用电管理,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要制订节约用电制度和节电改造计划,明确节能监督员;引导购买和使用节能型办公用品。
《通知》还为各政府机关的照明节电改造下达了“时间表”:严禁在机关事业单位和城市公共场所,使用白炽灯等低效照明产品,2009年年底前,全市道路照明、公共场所全部淘汰低效照明产品。白天尽可能采用自然光照明,公共区域逐步安装自动控制开关;减少城市照明用电,严格控制装饰性景观照明;加强空调用电管理。
此外,《通知》要求宁波市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的节能设计和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工程,应当尽可能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新建12层以下的建筑,应当将太阳能利用与建筑进行一体化设计。有条件的单位应安装分项计量检测设施,其中政府机关办公大楼要求在2009年年底前全部安装能耗在线监控系统,按月通报机关能源消耗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