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05日讯 近日,舟山市政府研究出台了进藏义务兵优待安置政策,在原标准上大幅度提高了进藏兵优待安置标准。
根据省政府、省军区下达的征集兵员计划,舟山市今冬首次征集20名进藏义务兵。为切实做好进藏兵优抚工作,参照其他地市的做法,舟山市进一步完善了进藏义务兵家庭优待政策。
新政策规定,进藏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户籍所在县(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3倍发放,每人约27000元;进藏义务兵退役后,安置补助金实行城乡标准一体化,按户籍所在县(区)城镇户籍退役士兵安置补助金标准的2倍发放,一性次发放约54000元。按现行的政策统计,舟山市户籍入伍的进藏义务兵可享受的津贴、优待金、安置补助金、退伍费等四项经济补助总额可达12万元左右。本市户籍的在校大学生在舟山应征入伍的,除上述优惠政策外,还享受由征集地人民政府一次性给予当地义务兵一年的优待金9000元的奖励。
根据国家和军队有关政策规定,高中以上文化的进藏兵服役第二年可报考西藏大学,毕业后可作为援藏干部在西藏工作,工龄从入伍之日起计算,满10年可申请调回内地工作;进藏兵报考军校相比其他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录取分数线低20分,同时进藏兵立功、提干比例相对其他地区的部队更高。
据西藏驻军某部接兵干部介绍,舟山市今冬征集的义务兵将分配到西藏林芝地区服役。林芝地区位于西藏东南部,地处喜马拉雅山脉、唐古拉山脉和横断山脉三大山脉的怀抱之中,气候湿润,景色宜人,有“西藏的江南”之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