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桐乡市法院依法对今年6月4日发生在该市新民路菜场的四川人李某暴力抗法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一审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年。这是桐乡市城管执法局成立以来首起因暴力殴打城管执法人员而被判刑的案件。
今年6月4日下午,桐乡市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在该市市区新民菜场依法对朱某(李某的妻子)及朱某的妹妹等人强行霸占摊位行为进行教育劝导时,当事人不服从管理,与城管队员发生争吵。李某闻讯到达菜场后,也与城管队员争吵起来,并采用拳打脚踢、木板殴打等暴力手段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造成4名城管执法人员和多名公安民警轻微伤。